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,按照教育部规定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,不委派任何人和中介组织录取考生。各批次录取结束后,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;新生录取通知书在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五天内,按考生高考报名表中填写的地址,用特快专递寄出,邮寄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。
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,招生计划、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第五章 收费标准
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、住宿费。各专业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。
第六章 奖、助学措施
第二十条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,学校设立了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,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当年一本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,可获得2000—10000元不等的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(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《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》)。
第二十一条 为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,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,包括“奖学金、贷学金、助学金、困难补助、减免学杂费、绿色通道”和社会资助在内的助学体系,为考生解决经济上的后顾之忧。其中,奖学金有:国家奖学金8000元/年、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/年、普通奖学金500—1500元/年、单项奖学金800元/年、助学奖学金1000—2000元/年、助学金2000—4000元/年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
地址: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:330099
招生咨询电话:0791-88126666 传真:0791-88126772
学校网址:
http://www.nit.edu.cn或
http://www.nit.jx.cn电子邮箱:
zjb@nit.edu.cn